辦理簽證

政策法規(guī)    |  時間:  2023-03-28 |  閱讀量:1326次

一、持因私護照的留學人員:

  根據(jù)各個國家簽證政策的不同,持因私護照留學人員的簽證辦理分為兩種流程。

  1. 要求面談或面交材料的國家,需要申請人親自攜帶相關材料赴使館或簽證中心提交。

  為順利獲簽,請在送簽時提交留學基金委開具的英文資助證明作為簽證輔助材料。

  需要申請人自行辦理簽證的國家列表見下:(點擊國家名即可查看詳情,請注意:在申請簽證時,可能受到簽證類型、提交形式、領區(qū)劃分等因素影響,請留學人員仔細查看使館及簽證中心的官方網(wǎng)站,務必以使館及簽證中心最新材料要求為準。)

  部分使(領)館在辦理簽證時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機票預訂單作為前置申請材料,如有需要,請將您的姓名、性別、出發(fā)城市、目的地城市及擬出國日期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進行辦理。(此機票預訂單僅供申請簽證使用,并不是正式的機票,在獲得簽證后您仍需登錄留學政務服務平臺填寫訂票信息。)

阿爾巴尼亞 阿塞拜疆 愛爾蘭 奧地利 保加利亞
比利時 冰島 波蘭 德國 俄羅斯
 法國  菲律賓  哈薩克斯坦  韓國  荷蘭
吉爾吉斯斯坦 捷克 卡塔爾 克羅地亞 肯尼亞
老撾 盧森堡 馬來西亞 美國 尼泊爾
葡萄牙 瑞典 瑞士 塞爾維亞 斯洛伐克
塔吉克斯坦 坦桑尼亞 突尼斯 土庫曼斯坦 烏茲別克斯坦
西班牙 希臘 新加坡 匈牙利 敘利亞
亞美尼亞 伊朗 以色列 意大利 印度
英國 約旦 丹麥 羅馬尼亞 澳大利亞
加拿大 烏克蘭 芬蘭 土耳其 新西蘭
泰國

  2. 其余國家簽證可由我處代為送簽。

  申請人按照要求將材料準備好后,將簽證申請材料快遞至我處,我處審查合格后會遞送使館。

  所有通過我處送簽的公派留學人員均需提交如下材料(請確保材料齊全且準確,以便盡快通過審核):

  1)情況說明,包含以下內容:

  A. 姓名、學號、國別、聯(lián)系方式

  B.材料清單:請將您向我處提交的所有簽證材料列出一個清單。

  2)《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復印件;如有改派、延期等情況者,還需攜帶基金委改派文或延期文;

  3)簽證材料(請點擊以下列表中的國家名,查看需要提交的簽證材料);

  4)請在您提交至我處的護照原件封皮右上角用口取紙寫清楚您的姓名和手機號(點擊此處查看樣本)

埃及 緬甸 白俄羅斯 朝鮮 越南
日本 挪威 科威特 摩爾多瓦 蒙古

  二、持公務普通護照的留學人員:

  持公務普通護照的公派留學人員一般由我中心將簽證材料提交至外交部或駐華使館辦理。留學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

  1)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需提供《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復印件;如有改派、延期等情況者,還需提供基金委改派文或延期文復印件。其他類型的公派留學人員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2)任務批件原件和復印件;

  3)政審批件復印件;

  4)簽證材料(請按照上方列表中該國家的簽證材料準備,請留學人員仔細查看使館及簽證中心的官方網(wǎng)站,務必以使館及簽證中心最新材料要求為準);

  5)情況說明,包含以下內容:

  A. 姓名、學號、國別、聯(lián)系方式

  B.材料清單:請將您向我處提交的所有簽證材料列出一個清單。

  三、簽證費報銷

  自辦簽證的留學人員如需報銷簽證費,需將簽證費報銷憑證快遞至我中心,我中心審核無誤后,將以匯款的方式將簽證費用匯至留學人員本人賬戶。

  留學人員需在服務平臺中填寫準確的銀行卡信息。